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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晓钟同志在钾盐行业分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4-10  来源:jiayan.org  作者:中国钾盐网  浏览次数:1482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早上好!
全国钾盐行业技术经济交流暨筹备成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行业分会会议,今天在中国美丽的上海市召开,首先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得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上海钾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了热情周到的会务服务工作,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次会议主要有二方面内容:一是筹备成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行业分会,讨论钾盐行业分会的业务范围和近期的主要工作;二是交流国内外钾盐生产现状及发展趋势,研讨钾盐行业的热点问题及政策建议。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和筹备成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行业分会的有关情况。
一、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简介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是经国务院审查通过、国家经贸委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是代表中国无机盐行业的全国性权威机构。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可概括为: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技术鉴定、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按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协会的组织机构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单位若干、理事单位若干、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为便于开展工作,依据业务范围和专业特点,协会在有条件的行业(专业)分类设立协会分支机构—分会。为了更好地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协会设立专家委员会,成立分会的行业可设立行业专家组。
二、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分会设立原则 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没有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及本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不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及本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协会的分支机构是按协会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和专业特点分类设立。
3、分支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按照《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其发展的会员均为本协会的会员,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4、分支机构的设立,应按协会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须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报请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固定工作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5、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即在分支机构名称前冠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6、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经协商推荐,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审查后确定。
7、分支机构在本协会指导下,结合各自专业的特点,在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并按年度向协会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等。
8、分支机构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本协会凭此登记证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刻制印章,并将印章式样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9、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单列帐户,分支机构成员交纳的会费或在核准范围内的其他收入进入本协会统一帐号,由本协会财务单列分支机构帐户,或委托所在挂靠单位代管。因特殊原因需要建立银行基本帐户的,由本协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将银行帐号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分支机构成员交纳的会费及在核准范围内的其他收入的50-70%,原则上可由分支机构自主掌握使用。
10、分支机构需变更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定;变更后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住所变更的要提交新住所的产权使用证明。
11、本协会决定注销某分支机构时,由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议;提出注销登记申请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的,发给注销文件,收缴该分支机构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印章。 本协会被注销或者被撤销登记时,所属分支机构同时注销。
12、本管理办法其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三、关于组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行业分会的决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和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撤消化工部组建国家石化局,2001年国家石化局撤消)的过程中酝酿筹备的。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于2002年9月召开成立大会,11月完成注册登记工作。鉴于无机盐工业具有产品品种多、产量大、生产厂点多、生产工艺及采用设备多样、产品用途广、出口创汇多等特点,现时还存在生产技术及装备落后、安全事故隐患多、资源综合利用差、\"\"三废\"\"污染严重、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等问题。为加强无机盐工业各行业企业的沟通、协调与管理,维护无机盐行业整体利益,规范无机盐工业各行业的企业行为,更好地适应我国无机盐工业的发展,2002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上通过了筹备成立十余个行业分会的决议,其中包括钾盐分会。目前,铬盐、钡锶盐、铅盐、钙镁盐、芒硝硫化碱、氯酸盐、磷化工、硅化物、过氧化物、锰盐、氰化物等11个行业已经完成了筹备组建工作,并按程序报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来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经民政部注册登记。
受协会和钾盐行业部分企业的委托,上海钾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承担了钾盐分会的筹备工作,在钾盐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我们认为成立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分会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在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后,向大会推荐钾盐分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人选如下,请大家协商选举。
理事单位:
上海钾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通集团、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青上)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无机盐化工厂、上海化工研究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东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岳阳钾盐研究所)、云南沃特威化工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安联大钾盐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山西钾肥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钾碱分公司、齐化集团、上海信盈金融伙伴有限公司。浙江建德大洋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宁夏炼化公司。
常务理事单位:
上海钾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通集团、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青上)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无机盐化工厂 、上海化工研究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东理工大学、湖南岳阳钾盐研究所、云南沃特威化工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建德大洋化工有限公司

会长单位及会长:上海钾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魏成广

副会长单位及副会长:
上海文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李 刚
天津(青上)化工有限公司 赵 健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平绥
华东理工大学 于建国
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胡德强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 唐 冲
武汉无机盐化工厂 聂治平
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 李 浩

秘书长 : 徐远军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张晓钟
200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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