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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次数:947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3号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执行。

  附件:

  

1、对美实施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

  

2、对美实施加征20%关税商品清单

  

3、对美实施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4、对美实施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附件:加征关税部分涉农清单

一、 征收25%的加征关税的农资商品:尿素,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二氢铵,NPK复合肥,毛重不超过10公斤的肥料,零售包装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植机、化肥施肥机、其他收割机等。

二、 征收20%加征关税的农资商品:钾的磷酸盐(含磷酸二氢钾),其他磷酸盐,其他农业或园艺用喷射、散布器、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土豆收割机、水果分级机、非零售包装的杀菌剂等。

三、 征收10%加征关税的农资商品:硫酸铵,磷酸氢二铵(俗称美国二铵),有机表面活性剂,非零售包装的除草剂,非零售包装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施肥机、割草机、蔬菜加工机器等。

四、 征收5%加征关税的农资商品:其他硼酸盐,有机无机复混肥,未经化学处理的有机肥,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其他氮磷二元肥,非零售包装的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其他农业或园艺喷雾器,草坪、公园等用割草机,甘蔗收割机,棉花采摘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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